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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中国"试点城市
全国首个创新驱动示范市
中国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单位
“科创中国”试点城市(保定)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在保定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河北省委关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河北展现美好图景和保定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发展新引擎,抢占未来新赛道,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和全国“创新驱动示范市”建设,加速形成我市新质生产力,为构建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在京津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中走在前列贡献科技力量。按照中国科协《关于支持2023-2025年度创新驱动示范市建设的通知》和《保定市“创新驱动示范市”建设方案》要求,经“科创中国”试点城市(保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请领导同意,继续开展 2024“科创中国”试点城市(保定)建设项目榜单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2024“科创中国”试点城市(保定)建设项目系列榜单紧紧围绕我市“7+20+N”主导产业体系,设置“科创中国”先导技术示范榜、“科创中国”优秀企业示范榜、“科创中国”创新平台示范榜、“科创中国”海归创新创业示范榜、“科创中国”科普示范榜、“科创中国”优秀学会示范榜、“科创中国”基层组织示范榜、“科创中国”科技领军人才示范榜,共八类榜单。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征集(2024年11月)
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专家评审(2024年12月初)
根据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初选项目榜单。
(三)综合评议(2024年12月上旬)
项目榜单经综合评议后,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确定最终入选项目榜单。
(四)通报表彰(2024年12月中旬)
对上榜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并给予适当奖补资金支持。
三、有关要求
1.所有榜单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务必在申报前同时完成入驻“科创中国”保定城市样板间(https://www.kczg.org.cn)和科创中国“保定云”(http://kczgbdy.cn)两个平台,并运用平台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2.各申报单位务必严格按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书,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遴选、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4.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相关规定处理,追回奖补资金。
5.申报单位应配合申报材料审查工作,准备做好现场审计核查工作。
6.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报:(1)申报单位未完成入驻“科创中国”保定城市样板间和科创中国“保定云”的;(2)申报单位存在严重政治性问题和失信记录等行为的;(3)申报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7.申报单位需登录科创中国“保定云”(http://kczgbdy.cn )进行网上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保定市科协相关负责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30日24时。
四、联系方式
(一)工作咨询
联系人:市科协创新办 涂 媛5077561,张 阳15932225521
市科协学企部 牛建哲5077569,15032282817
市科协普及部 瓮建辉5077553,18931200309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恒祥北大街 2 号太行大厦保定市科协
(二)申报系统技术咨询:李静想 19933576696
附件:1.榜单设置及申报条件
2.榜单申报书
“科创中国”试点城市(保定)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